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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0322Relationnship 

曾經有位事業有成的大哥告訴我,二十幾歲找工作是投履歷,到了三十幾歲就要看人脈了。

這幾天工作上發生的事,讓我又重新想起這段話。

從放假回來之後,工作就一直處於一種空著的狀況,空一兩天,上班摸魚,心裡還會偷笑,但是空到一兩個星期,就會覺得不太對勁。連續寫了幾封信給相關的主管得到的訊息都一樣,就是B-Team已經下訂單要我,但是不知道甚麼時候要。

我感到很沮喪,覺得B-Team根本就是站著茅坑不拉屎,工作排程都還沒確定怎麼可以就先搶人。

再加上當初最早會把我放進B-Team的原因是,公司原本要我們去新加坡,而這是新加坡那裏要接的案。到後來計畫生變,丁丁被放到另一個大案子去,我反而沒抽身。聖誕節過後又因為預算的關係,B-Team把我釋出,接著A-Team立刻把我收下,跟他們做了四個星期的第一階段的試片。這四個星期雖然非常之操勞,但是工作的很愉快。

所以結束之後,我跟A-Team是郎有情妹有意的,我非常想留到案子的最後,他們也非常想留我到最後。但是B-Team的製作人又從中作梗,還是堅持他們要我,只是時間還沒到。

昨天早上,在公司的茶水間碰到A-Team的主管,就小聊的一下,順便也抱怨有多無聊。下午三點多,A-Team的主管跑來告訴我說,他們又去找B-Team喬了,他們要用另一個Artist去交換我回A-Team。

當下聽到有點傻掉!雖然我不知道最後到底會不會成,也覺得對另一位不知名的Artist感到有點抱歉,但有更深的感覺是,做這一行,口碑真的很重要,關係真的很重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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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佛妮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