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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午休吃完飯後, 丁丁就拉著我往Carnaby Street衝. 因為不確定到底還會在倫敦待多久, 索性就把看了三萬五千六百萬次的戒指買下來. 這間叫做The Great Frog的小店裡, 有著各式各樣的骷顱頭造型的飾品. 除了我們兩個二愣子之外, 進出的客人也都打扮的非常合乎這店的風格.
因為知道他想要一只骷顱頭的戒指很久很久了, 儘管這銀戒指的價錢比一般看到的貴很多, 我也只當作剛好是他喜歡的樣式. 所以也沒多問. 直到今天下班回到家, 吃完晚餐後, 他把戒指拿出來把玩. 用驕傲的眼神問我, "你知道這只戒指為什麼這麼貴嗎??"
"不知道耶~為什麼???" 我一邊洗著碗盤, 一邊漫不經心的回答.
"因為所有六零年代的搖滾明星都有一只這家的骷顱頭戒指!!!!" 他的眼神放出的光芒, 每一道都吶喊著他年輕的搖滾明星夢.
我趕快就順勢指向放在角落的Guitar Hero跟他說, "那趕快試試有沒有Magic Power啊~~"
結果........
一路過關斬將, 巡演到倫敦...這應該就是中年男子的浪漫吧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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