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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我不喜歡說再見, 也不知道該怎麼說再見吧!

收到瑪莎和傑生的"Farewell Party"的邀請函是兩個星期以前的事情. 但我始終沒回信, 直到週六的早晨, 還在想有沒有藉口可以不要去. 問題是想送給他們的紀念禮物也買了, 卡片也寫了, 不去好像也說不過去.

心裡害怕的應該是那個"我是被留下來的感覺"! 最初一起住在那棟flat的室友, 只剩我還留在倫敦了. 丁丁說, 因為他們都長大了, 所以離開倫敦. 倫敦是ㄧ個適合25~30歲年輕人的城市. 過了30歲的外來客, 就會想要離開, 去一個更適合"定居"的地方. 所以這幾年, 夥伴們都一一的離開了~

"那我們還留在這裡幹嘛勒???"我問

"因為我們還沒長大吧~"

 
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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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佛妮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