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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0520LeCreuset   

今天下午終於去買了一個鍋。事情的起源是上週六我在家用瓦斯爐煮Paella的時候,一時不查,拿了個只能在電磁爐上燒的鍋在瓦斯爐上燒。飯是煮好了,鍋也給燒裂開了。

網路上對LC鍋的討論太多,號稱是廚藝界的勞斯萊斯。我個人對這稱號很無感,畢竟鍋買的貴跟飯煮的好吃沒有絕對關係。而我心中的夢幻逸品從來就不是這個法國鍋,我心裡的超夢幻逸品,還是幾年前在Design House看到的一支丹麥鍋。

那鍋是深底的鐵鑄鍋,沒有花俏的顏色,是霧面的鐵黑色,上頭的把手是原木製的提把。拿在手上那種沉甸甸的樸實感我到現在還記得,不過當時我的鍋子沒裂開,捨不得花大錢買一支鍋。

但我每次逛街都會特別過去看它還在不在。直到今年我生日,丁丁說要送我當生日禮物。兩個人興高采烈的要去買時,才發現它不見了。我們把整層的毎個角落的翻過了,才死心它可能已經落入好人家手中。

後來開始把眼光投入在LC,主要原因是它燒不黑。試了一個小烤盤之後,這個燒不黑的特性,在用餐後清理上省了很多麻煩,不用拿著鐵刷用力的搏鬥才是我決定買這個鍋的原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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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佛妮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