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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真的不應該太執著的喜歡一樣東西, 是昨天在計劃今年最重要的一趟旅行的心得~

或是說如果當下喜歡應該就要設法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立刻去做, 不要一直等等等等, 等到天荒地老....這種等等等等的情緒太危險. 一來會無限放大自己的渴望, 過度美化事實, 二來因為這種欲求不滿的情緒一直累積, 十年的嚮往, 到最後實現的時候, 也沒有十年的時間去釋放, 就會陷入一種不得不割捨, 卻又不知從何取捨的困境~

01年在第一次自己完成自助旅行後的滿足感, 讓我很熱血的計畫著姊妹們一起去旅行, 在一個月之內通通計劃好, 還畫了地圖, 結果一晃眼十年過去, 當時計劃的兩個國家, 我卻一個都沒去過~這十年來不是沒有機會去, 06年從Bmth畢業的那個秋天, 定好了機票, 出發的早上突然的猶豫不決, 發神經的覺得自己愛的人不在身邊很淒苦, 硬是錯過了那班機~

五年又過去了, 當時愛的人現在也不在身邊, 可是我卻一直記得小凌告訴過我的,

"要相信自己愛的人總有一天會帶自己想去的地方旅行",

所以這次我終於要出發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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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佛妮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