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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定把今天當做333的完結篇,因為我喜歡的林依晨跟陳柏霖都得獎了。單純感覺如果在這一夜完結,會是很美好的句點。看到去年自己發的數則有關我可能不會愛你的噗,包括去年十月中我說,如果依晨沒有得獎就應該直接把獎廢掉,倒不是我料事如神,只是林依晨的詮釋與表演打動到我,這麼認真的好演員,我真心覺得她值得這個獎。

回到333的完結感言。最初其實只是想給自己一個持之以恆的目標,禮物小姐曾說她發現我有這種「喜歡設立目標」的傾向。好像真的是這樣沒錯,大概是個性使然,每隔一段時間我就喜歡來一下這種挑戰,往年通常都是在復活節期前的40天齋期,讓自己做一些挑戰,譬如說,戒甜食,戒咖啡或戒酒。我喜歡考驗自己的毅力,把這當做一種修練。

33週的挑戰,並不算短的時間,從春天寫到秋天。戰友從一開始的四個,一度增加到五個,到最後只剩我和禮物小姐持續堅持著。過程中一度我和禮物都很痛苦的幾乎要開天窗,不過還好我們彼此加油砥礪,才終於撐過來。也許沒有其他人在意我們完成與否,即便堅持完成33週後生活也不太會有改變,但對我來說這就是完成給自己的一個承諾,從堅持完成很小的事上給自己鼓勵,這是我多年來訓練自己意志力的方式。

這33週來,最最要感謝的就是禮物小姐一路相伴,從一開始我提出這瘋狂的想法,她二話不說一口就答應,到我們一起堅持到最後。坦白說,因為留言數真的很少,也不確定到底有沒有人在看,但是因為有戰友,才不會覺得孤單,因為知道無論如何起碼還有彼此在分享生活上的點點滴滴。年紀越大越覺得即使記錄的是生活中的芝麻綠豆大的小事,是有必要性的。因為記性不好,因為總會忘了其實每天還是有很多小確幸

早上告訴丁丁這週是最後一週,他問我會不會繼續寫下去?禮物小姐也說,根據研究同一件事情重複21次之後就會變成習慣(應該沒記錯吧~)。我猜我應該會想念有333的日子,但也覺得應該要稍稍休息一陣子,不要強迫自己寫或是不寫,畢竟這不是完全沒有壓力的一件事。也許明年有機會再來個222或是123(最好有小孩還會有這種毅力~抖),一週兩篇壓力會小一點,當然也希望戰友會多一點。

謝謝這33週來所有捧場的朋友們,333系列下台一鞠躬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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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佛妮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