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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0428LaundryHabit 

終於難得有一個週末不加班,我得把堆成山的衣服趕快洗衣洗。雖然為了對付這種長期抗戰的加班狀況,兩年前開始,我就確定過內衣褲的儲存量一定要到三個星期。因為丁丁曾在某次加班加到最後發現沒衣服可換的窘況,還得乘著午餐休息時間跑去買內褲跟Tshirt。

說到洗衣服這件無聊的小事,我的怪僻還真不少。當然因為怪僻多,所以洗衣服這件事在我們家就成了我的工作,丁丁就算想幫忙也完全沒法插手。(所以說人還是不要太難相處,不然最後麻煩的都是自己~)

首先,最基本的顏色要分開,淺色衣服和深色衣服不能一起洗,雖然很多廠商都已經做過水洗測試,但我總是不想拿自己喜歡的衣服開玩笑,如果不小心被染到色,我可是會傷心很久。

再來,溫度要分類。我就是會看水洗標洗衣服的那種人。還好大部分的成衣材質都是洗40度,所以第一輪的洗衣就是40度,接著第二輪就是有圖印的棉質Tshirt,通常是洗30度,然後家裡的擦手巾跟毛巾是洗60度。還有兩三個星期洗一次的床單被套和地墊是60度。

最後我的內衣褲是單獨洗,我老妹跟老媽常唸我,為什麼內衣褲不洗完澡就「順手」洗起來?因為很不「順」啊!我想主要原因是因為我都是早上上班前洗澡,所以非常的不順。再來,可能是我不會搓吧!我總覺得手洗根本就洗不乾淨。為了用洗衣機不把內衣洗壞,我還有各種樣式的洗衣袋。

也就是因為這種龜毛的怪僻,週末洗衣服最起碼都會洗上三輪。所以每次出遠門,回到家時我最怕的就是洗衣服。往往要洗上幾天才會全部洗完。以前小時候,我都愛覺得我老媽有病,洗東西要洗好幾遍。結果今年過年回家跟我媽聊洗衣服這件事,才發現我根本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啊!

有人和我一樣神經嗎?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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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佛妮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